|-转 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之二
[2007-12-14 15:44:40]主持人裴光: 下面请张亦涛代表发言。 [2007-12-14
15:45:56]张亦涛: 谢谢中央级政府工作部门给予老百姓一个说话的机会。
我有几个小问题:第一,在道交法第76条中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现行条例中把车主、车上人员和本车排除在外,这是否违反了道交法? [2007-12-14
15:46:52]张亦涛: 第二,交强险调整情况说明的第10页中写道:“从第一年的经营结果看,交强险按照现行的限额费率达到经营稳定后,预计会出现盈利的趋势。”能否以数字或数学模型来表明这个“盈利的趋势”究竟是怎样的? [2007-12-14
15:47:33]张亦涛: 第三,现在很多基层的保险公司把交强险和商业险纠缠不清。举例来说,我也经历过一个小碰擦事故,我应该负大部分责任,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后,保险公司非要我自己向对方索取交强险保单号和相关信息,对方不理我,关机,我就没办法。我个人认为,交强险给原来很顺的商业赔付带来一些麻烦,是不是保监会要有办法进行约束?尤其是这些基层保险公司,不要把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混在一起,要有一个统一约束他们的操作方法。
谢谢大家。 [2007-12-14
15:48:29]蔡国峰的代理人: 很高兴今天参加交强险听证会。我想说的是,今天我是以双重的身份来参加交强险的听证会。一是代理陕西车主蔡国峰先生,二是我代表从三月份开始到现在在腾讯网上征集的1055位车主。 [2007-12-14
15:50:35]蔡国峰的代理人: 在会议发言前,我想做一个声明,今天这个会议上所做的意见仅代表这1000多名的车主,而不代表其他的车主意见,没有授权我这些车主的意见,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有赖于主办方采取适当的方法告诉他们。因为投保人被强制要求购买这种保险产品,每一位投保人都不能受到漠视,将对于每年交纳上千元的保费来说,给每个人发一封只有几毛钱的信件,我想这个成本是应当承担,如果这个义务不能履行,也没有权利要求人家交纳强制保险。下面是我的具体发言。 [2007-12-14
15:51:09]蔡国峰的代理人: 关于听证方案在网上我们已经看到了,为了能够使授权人的意见充分的表现,我在网上作了一个调查,我给他们发答复561封,在这个561中间,有539人不同意现有方案,只有22人同意。不同意的人占96.1%,同意的只占3.9%。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些车主们为什么不同意?我跟他们进行电话调查,大部分人认为现有的材料或者大家从网上也好、从媒体上获知的资料当中,我们不知道这个结果是如何来得,结果告诉我们的,但是为什么变成这样的方案,我们不知道,刚才看到会议资料当中有一些内容,精算师也给了我们今天作了一些解释和陈述。关于现行的费率的测定需要历史经营数据,这个历史经营数据请精算师或者保险行业协会给我们进行公布,我们可能不懂,但是我们投保人中间肯定有人会懂,我们不懂可以请教专家,请他们帮我们分析,历史经营数据和现在的交强险的费率中间的关系是什么?我们要做一个对比,有了前因我们才知道后果,有了后果我们可以对比出来现在这个结果是否公平、公正。 [2007-12-14
15:56:04]蔡国峰的代理人: 现有的方案来讲,我们想说只有一种方案,保险行业协会提出来了。但是交强险虽然是强制投保,但是保障的内容我认为在满足国家规定的必须的条件是,投保人对投保方案有建议权。现在的单一方案不能满足投保人的需要,以下是我关于责任限额和责任调查的结果。 [2007-12-14
15:56:36]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一,关于责任限额。我的问题是你愿意同意限额还是不同意限额,有511人认为责任的限额不同意统一,而应该分开设置,在国家规定的一个最低的限额之上,在这个问题上只有50人同意统一限额。 [2007-12-14
15:57:05]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二,责任分项问题,我的问题是你愿意分项还是不愿意分项,不要分医疗、不要分财产、也不要分医疗人身伤亡,只有34人选择分项,这个数据说明了大家不愿意分项设限,更倾向于统一设限。 [2007-12-14
15:57:27]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三,从6、7月份我们从报道当中看到黑龙江省有交强险达到5折,如果允许自由竞争、自由打折,对客户来说非常有利,客户人在投保人上才能得到实惠,有31人选择同意定价。 [2007-12-14
16:01:12]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四,交强险是否包括财产损失的问题,有166人选择剔除财产,但是有391人也同意包括财产,不过是有条件的,条件是在费率自由竞争的前提下,如果费率不自由,仍然要统一定价,财产必须剔除。因为交强险的财产赔偿限额不高,不仅浪费社会成本,主要还因为交强险财产赔偿的话,投保人无法监控,因此分摊了成本。 [2007-12-14
16:03:17]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五,关于交强险无责任财产赔偿的问题,526人反对不同意,也有31人持相反意见,对此他们的意见是车车相碰可以学习美国模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须分清责任进行交叉理赔,这样可以促进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对交通通行速度有所提高。 [2007-12-14
16:03:26]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六,关于交强险产生的利润,因为现在是不赢不亏的模式,如果不是在市场化操作,有512人要求利润返回或者抵扣下年的交强险费用。 [2007-12-14
16:04:02]蔡国峰的代理人: 综上所述,大部分车主意见可以总结为参照商业险的经营模式经营交强险。关于这次无责任限额,往下调有责任10%的问题,如果根据这次《道交法》第76掉修改草案的调整我认为是不对的,草案说的是责任限额以外要承担10%的责任,这个10%和责任限额以能内的10%的意义不一样。从《道交法》来看,或者现在的修改草案如何实施,无责任赔偿还是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因为现在《道交法》造成无责任人比有责任人承担更多的经济现状,比如同时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人,如果出现事故后,也同时发生了一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一个事故,商业险就可以赔偿有责任的一方的经济责任,但是无责任这一方经济责任将由他个人承担,因为商业保险不允许也不给投保人再承担经济责任可以看的出来,无责任人比有责任人都掏钱,没有使守法的人得到保护。所以,我们认为10%如何承担还有待与讨论。我们建议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外的10%希望纳入到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因为这是一个大家讨论的问题,比如说要让无责任的车主承担额外的10%,这些车主的意见是我们愿意共同承担,不让它共同承担,就是采取一个互助的模式,使个人的责任转化成大家的责任,这样可以使法律更具有公平性。 [2007-12-14
16:05:08]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二个问题要谈的是救助基金的尽快建立的问题。救助基金现在交强险条例规定,要从交强险里面提取一部分,这是不妥当的。从目前投保率来看,只有38%,如果再从交强险提取,实际上就是使38%的人承担了全社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因为道路救助基金是交强险不能满足责任以外进行赔偿或者是没有交强险的这些人,等于守法的人又为违法的人买单,这也没有起到一个良法的责任,我们认为救助金应该建立,不应该从交强险里面提取,应该从交通罚款里面提取,不仅是没有买交强险的交通罚款,还有交通违章的罚款这是产生交通肇事的重要原因,从人身伤害产生的原因来看,大部分还是因为交通违章行为造成的。所以,应当从权责一致性的要求来看,应该由交通违章款当中提,所以违章的人要对自己的违章来买单。 [2007-12-14
16:07:22]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三,税费的问题。我们看到报告里面,国家收取了5.5%的营业税。因为交强险公益性了不能承担税收的功能,跟社保资金一样,具有社会福利性不应该被征税。这是我的意见。 [2007-12-14
16:07:33]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四,从比较法上的研究,刚才主持人说到了交强险台湾熟虑费用25%,我们是1%,从百分比来看,不具有可比性,比如台湾地区应该收的保费是100元,实际上也是收的100元,费用率产生的25%就是25元,我们现在的应该收的保费100元,实际上收了这么多,最后我们收了多少,假如收了1000元,我们的费用是250元,当然我打的这个比方不见得准确。我们为什么产生这样的疑虑,我们不知道费率是不是不盈不亏的、是不是公正的,我们不知道。我想,希望有精算师能够把费率依据、结构和历史数据进行公布,让老百姓进行判断。 [2007-12-14
16:08:54]蔡国峰的代理人: 另外,我想谈一下监管部门的问题,我们希望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因为交强险的强制性和公益性,如果假如今后能够采纳投保人的建议,实行市场化的运作,就是国家要求强制投保,实行市场化的运作,因为我们想在不盈不亏这个规则应当要进一步探讨,是不是适合这个模式,因为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如果不盈不亏就等于白干活,如果白干活他是不干的,因为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是天性,所以我认为它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赚取适当的费用也是应当的,付出的也应该得到,现在来看,分摊了大量成本在里面,我们也没有办法知道它到底是合适还是不合适,虽然我们都认为它不合理。 [2007-12-14
16:09:23]蔡国峰的代理人: 第二,如果实行市场化运作,当然我们也会考虑到,有可能会形成价格联盟或者是暴利的问题。比如2003年北京市三者险的收入14个亿,赔偿2.4个亿,这个数据是从张心宝教授和陈飞老师一本书上得到的数据,赔偿率是17%。所以,我想监管部门要成立一个专家会议小组,对经费的精算过程有一个知晓,给大家公布一个限价和指导价,防止垄断价格的形成。 [2007-12-14
16:14:57]蔡国峰的代理人: 最后,从去年的交强险费率行政许可批准没有经过听证会,在程序上有重大瑕疵。我们授权车主又是行政复议又是行政诉讼,争取的就是这个听证权。从保监会举行听证会来说是顺应民意的行为,也是朝着依法行政的方向重要迈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民也好、官也好都会犯错,但是错了不怕,改了就是进步,我们还是可以原谅犯错的。但是,我们希望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费率和理赔程序方面更人性化、更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保监会的监管责任才能最终的实现。 [2007-12-14
16:15:06]主持人裴光: 下面有请袁方代表发言。 [2007-12-14 16:15:28]袁方: 我主要有下面几点意见和建议:
第一,剔除无责财产损失赔偿。无责财产损失赔偿在理赔中出现无责赔有则的怪现象。我认为是源于保险业对相关法律的错误理解,我建议在保费中要剔除无责财产损失赔偿,如果因为相关的《交法》和《条例》不允许剔除的话,我建议将赔偿限额定为1元,只作象征性赔偿。 [2007-12-14
16:15:49]袁方: 第二,我反对从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救助基金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在客观上给投保人增加不少的负担,这是很不公正的。相当于让守法者为违法者买单,况且专门的救助基金至今还没有成立。我提出折中方案,建议救助基金从保费的投资收益中提取。 [2007-12-14
16:16:38]袁方: 第三,最大限度保护投保人利益。在公布的审计报告中我们看到经营费用达141亿元,这个经营费用到底高还是不高?我认为应该将交强险的各类经营费用具体详细的数据公布于众,让大家来评议,让大家来判断,是高还是不高?我不是专业人士也不知道高不高,但是钱该不该花应该让大家来评论。 [2007-12-14
16:17:55]袁方: 建议:明确交强险中提高医疗费用赔付限额现在8000元明显是不够。一个建议是提高,如果在进一步建议在理赔的时候不区分死亡伤残和医疗费,不进行类的分别。在交强险理赔过程中出现理赔周期慢,所需材料庞杂等问题,不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我相信不以盈利为目的交强险能够让投保人获得商业险更高的实惠和好处。 [2007-12-14
16:19:05]袁方: 第四,加强交强险的监督管理。报表显示,交强险业务承保率只有38%,我认为解释完,这个数字也作为一个强制险种,这个承保率绝对不足以显著其强制地位,这是强制性的险,但是只有这么低的强保率。我认为,监管部门存在监督缺位,希望监督管理部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 [2007-12-14
16:19:26]袁方: 第五,建议取消或者降低交强险的税费。交强险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因此呼吁有关部门能够考虑降低或者取消营业税及附加税。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2007-12-14
16:19:41]郑宗晖: 首先非常感谢保监会能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参与听证,希望全体代表能够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 [2007-12-14
16:20:22]郑宗晖: 作为一个投保人代表,我既不是保险专业,也不是财会专业,所以我的建议可能是非专业性的。我所拿到的材料仅仅是保监会提供的这一份材料,我只能从这份材料里提出自己的疑问。 [2007-12-14
16:20:37]郑宗晖: 一,从材料中的“专题财务报告汇总”中看出,普华永道明确提出,他们对所汇总的数字未进行明确的复核和审计。我认为,这份报告中的财务数字真实性是可以质疑的。这份报告本来是行业协会提供的,作为行业协会,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利益,逐利应该是它的本性,不可避免。我们给别的客户作分项报价的时候,也可能会把费用人为打大,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我对这个的疑问还是比较大的。 [2007-12-14
16:21:20]郑宗晖: 二,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从自身的感受来谈这个数据是否有水分,因为我既购买了交强险,也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额是20万,费率不到1000块钱,所以我觉得交强险的费率水分比较大。
从刚刚拿到的材料看,上面说交强险费用率比较低,为18.2%,保险公司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费用将保费提高为18.6%,非常接近。现在我们国家的股市发展得非常好,各大保险公司的股价也很高,交强险费用率部分如果跟其他业务保险这么接近,而且它是微利甚至亏损,不知道保险公司的其他利润从何处而来? [2007-12-14
16:22:00]郑宗晖: 三,交强险本身是一个公益性和公平性的平衡,不应该忽视公平性。从拿到的数据来看,各个地方的赔款支付和它所收保费的差异是比较大的。比如天津的赔款支出和已赚保费是0.11,但其他地方,比如上海是0.24,两者差了十几个百分点。因为我们国家地区辽阔,比如在新疆某一个城市,本身没有多少车,我交强险,支付了那么多钱,但出险的比率是很低的,这没有体现地域的区别。 [2007-12-14
16:23:43]郑宗晖: 四,我认为,交强险可能有两种方式能够实现,一是市场的模式,国家能够强制给出一个产品的定义,比如赔率是多少等等,然后由各个保险公司进行运营,当然它会有一定的利润,但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调控,可能会比现在这种行政制定的方式更加公平。或者说像刚才其他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成立一个中立的专家委员会对每年的结果进行审查,这两种方法都是应该比较有公信力的。 [2007-12-14
16:24:18]郑宗晖: 五,本次听证会给我们代表的材料和时间还很仓促,比如这份材料,其实说得非常好,但因为我是刚刚才拿到,还没有时间进行充分的研读、判断,如果下次能再有机会举行听证会,希望给听证代表更多的资料、更多的时间来考虑问题,而不是如此仓促。
谢谢。 [2007-12-14 16:24:33]主持人裴光: 下面有请李建峰代表发言。 [2007-12-14
16:29:18]李建峰: 首先我是代表浙江,因为保监会投保人名单出来以后,浙江的媒体特别关注,《浙江日报》、浙江卫视全程跟踪,也给我提了一些读者或者观众的建议,在这里我要根据他们提的问题略微总结一下。在这里首先感谢所有推动举办这次听证会的人。在此,我应该感谢我的老板,毕竟我现在干了这件工作和我的业务没有关系。 [2007-12-14
16:30:44]李建峰: 首先说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审计报告,我们的费率调整的基础是在汇总报告,这个汇总报告给我的第一印象,我开始以为是普华永道的审计结果,我觉得非常不可信,后来我再仔细一看是各保险公司自己请的审计部门来审计的。凭我的经验,我是做建筑设计的,如果我付钱给这个人给我的工程作预算,如果我问别人要钱的时候会说做高一点,如果给别人付钱的时候做低一点,这个从技术上找不出问题的。在这里我希望有一个公正的审计,因为这是一个利益的博弈。
我希望有国家审计,这是我提的第一点。因为交强险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不光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试想一下,在座,我们可能都和这里面牵扯到利益,由我们投保人付款,也有保险公司从中赚取利润,你自己也有朋友、有亲戚,你也有可能不开车的时候是一个路人,你是不是愿意被一个没有赔偿能力的人伤害呢?大家肯定都不愿意。要有一个比较合理的保额,应该是我们听证会最后的宗旨,让每一个都能从中受益,真的不是说和车有关的人才参与这个事。在近期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个女车主她的驾驶员出了车祸跑了,撞伤一个老人,这个老人不断向女车主要医疗费用,这个这个女车主在医院把老人捂死了,这是极端的案例,虽然是极端的案例,但是我们希望通过交强险调整,把我们觉得可怕的结果降低到最小。 [2007-12-14
16:31:36]李建峰: 至于对报告的疑虑,刚才各位专家都提了,我简单说一下我们的读者和一些观众也提出来,这里成本费用过高,有很多比如实际赔付额是44亿,到底它的人员伤害赔付了多少。你的成本里工资和福利待遇达到36亿,这里有很多的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差旅等等,这些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交待。因为大家总的感觉认为这些费用不应该是这样出来的。刚才专家说人员成本的平摊应该按全国的平均工资,如果调整的工资,调整老总的工资收入的话,差距是很大的。
还有一点,保险公司如果做交强险经营这么困难,一直在赔付,一直没有盈利,如果在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其他的机构来做这项工作,我们觉得不应该是目前这种状况。这是我说的第一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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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0-04-08 23: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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