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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奥利弗·斯通谈《斯诺登》:这年头每个人都受到监听
澎湃新闻记者 程晓筠
2016-09-14 14:47
来源:澎湃新闻∙ 有戏
作为好莱坞最特立独行的导演之一,奥利弗·斯通(Oliver Stone)向来以敢说敢做、热衷拍摄政治敏感题材著称。他的最新作品《斯诺登》由“囧瑟夫”约瑟夫·高登-莱维特(Joseph Gordon-Levitt)和《分歧者》的女主角谢琳·伍德蕾(Shailene Woodley)主演,前者饰演以一己之力曝光美国政府“棱镜计划”的前CIA雇员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后者饰演斯诺登的女友琳赛·米尔斯(Lindsay Mills),她是斯诺登与外界的联络人之一,目前与男友定居在俄罗斯某处,时不时地在个人博客(www.lsjourney.com)与推特同步发放自己与男友的最新照片。
《斯诺登》计划于9月16日在北美公映,由于斯诺登被美国政府视为“叛国者”,起初并没有公司愿意发行这部电影,最后才由Open Road公司接手,该公司由美国两个连锁院线Regal与AMC在2011年联合组建,制作发行过《杀手精英》、《聚焦》等作品。
近日,这部新片率先亮相多伦多国际电影节,获得两极分化的评价。导演奥利弗·斯通也借参加电影节的机会接受著名电影记者、影评人安娜·汤普森(Anne Thompson)的采访,谈及马丁·路德·金传记片的流产、接拍《斯诺登》的因由及成片后遇到的问题。
安娜·汤普森:本来你是打算拍一部关于马丁·路德·金的电影,后来怎么改拍《斯诺登》了?
奥利弗·斯通:其实拍这部电影并非是我主动的选择。
马丁·路德·金那部电影,本来我剧本都写好了,自己也很满意。但项目方并不这么觉得,他们看了之后觉得很尴尬,不好意思拿着我写的剧本去见金的家人。项目方里有斯皮尔伯格,还有他的两位合作者。我和他们的想法原本就不一样,不是一路人,但我已投入了不少精力。只能说从一开始,我决定参与进去,那就是一个愚蠢的决定。
早在1990年代,华纳就想要拍马丁·路德·金,后来版权到了斯皮尔伯格的Amblin公司手里。他们想要走的是常规途径——想找金的家人,买下授权,能在电影里用他那段演说词。其实呢,不用这种授权,你也能把这电影拍出来。我收了他们的钱,答应执导,还重新写了剧本,那真是大错特错,是我自己一开始就判断错误。对马丁·路德·金,我也充满景仰,但我的剧本里说了实话,讲到了他婚内出轨什么的。拍传记片你就会遇到这种问题——不能说实话,想想真是可悲。
之后,我受到斯诺登律师Anatoly Kucherena的邀请,参与了这个拍摄项目。2014年1月起,总共与斯诺登会面九次,达成拍摄电影的协议。此外,我还买了两本书的版权,他的律师写的《章鱼时间》(Time of the Octopus),还有《卫报》的那一本(两本书的版权,一共花了170万美元)。
安娜·汤普森:你是怎么找到Open Road来做发行的?
奥利弗·斯通:当时我很失望,那些主要的发行商都不愿意接手。这时候Open Road找到了我,真要好好感谢他们的CEO汤姆·奥登伯格(Tom Ortenberg)。影片的预算并非是索尼影业“黑客门”事件中披露的5000万美元,因为他们后来否决了这个项目,但并非是因为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出于“自我阉割”——并不是说国家安全局真的做了什么,而是这些电影公司自己害怕了。...